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5日拟对浙江万里扬智能机械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必威前沿资讯     |      2026-08-26 16:19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5日拟对浙江万里扬智能机械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图1)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万里扬智能机械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项目通过租赁并改造浙江万里扬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车间,引进国内外高端自动化加工装备,新建1条钝化线条浸渗线条阳极氧化线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表面处理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2、项目涉重废水经低温蒸发后的蒸发冷凝液回用至车间地面清洗及钝化后清洗用水,蒸发浓缩液作危废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余废水一同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DW001排放口纳入污水管网送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浙环发〔2016﹞12号相关排放限值

  1、阳极氧化、表调废气及储罐废气采用“三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气筒(DA001)排放;

  2、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一级次氯酸钠+一级碱喷淋”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排放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1、项目租用浙江万里扬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的1座危险废物仓库(共占地500m2),本项目危废暂存区域(占地50m2)与万里扬新材料有限公司完全隔开,由万里扬智能机械有限公司独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设置一座一般固废暂存库(650m2),本项目占地约100m2,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域与万里扬新材料有限公司完全隔开,并由万里扬智能机械有限公司独立管理,一般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

  2、末端控制措施:分区防渗,将厂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必威科技有限公司理。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3类标准

  依托浙江万里扬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一座600m3事故应急池,设置事故废水应急切换系统等,可满足项目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